“同质配件”即质量相当配件,是指该配件必须在质量上可以与原厂配件标准相匹配,必须在材质、结构、制造与功能标准等方面与原厂件质量相当或更高,同时应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质配件出现的意义符合国家政策。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并指出,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保障所有维修企业、车主享有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汽车的权利,促进汽车维修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的自主消费选择权,促进汽车维修配件供应渠道开放和多渠道流通。这是国家部委首次提出“同质配件”的概念。
次年,交通部提出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其中,第三十一条新增项目中提到“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这是国家部委首次对“同质配件”下定义。